深圳市有关部门关于对大鹏新区南澳富民路禁止大中型车辆通行的通告 深公交(通)〔2020〕55号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七十九条中的一款规定,现对大鹏新区南澳富民路(世纪海景至鹅公岭路段)采取禁止大中型车辆通行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中型车辆驶入南澳富民路(世纪海景至鹅公岭路段)。 二、本通告所称大中型车辆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 三、执行任务的军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不受本限行规定限制。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9月16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有关部门 2020年3月24日 来源:深圳有关部门